华融金控前董事拒配合调查 港交所谴责
港交所表示,拒绝配合调查违反《上市规则》,情节严重,但并未透露调查方向是否与华融金控借壳有关
【财新网】(驻香港记者 尉奕阳)香港交易所(00388.HK,下称港交所)上市委员会(下称上市委员会)6月14日发布公告称,谴责华融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(00993.HK,下称华融金控)前执行董事周宝英,不配合港交所调查,违反董事承诺。
上市委员会表示,周宝英在知悉港交所欲调查她的情况下,未及时作出回复,且无故缺席法庭聆讯。该会认为,周宝英此举违反香港《上市规则》,情况严重。港交所裁定对其进行谴责,且日后在评估其是否适合出任港交所上市发行人董事时,会将此次事件纳入考量。
公开资料显示,周宝英实为香港本地券商天行国际前执行董事。2014年10月7日,天行国际宣布华融的借壳计划,2015年11月27日,天行国际正式更名华融金控。周宝英的履职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至2015年9月2日,即在华融金控借壳后更换公司董事会成员时辞任。
根据公告,港交所起初拟就周宝英是否违反《上市规则》进行调查,但向她发出多轮查询函件,一直未收到回复。港交所曾两度成功致电联络周宝英,与其确认联络资料正确无误,且确认其曾接获部分函件,但仍未得到正式回复。周宝英亦再没有任何解释的情况下,缺席香港法院的聆讯。
港交所认为,周宝英此举为故意拒绝配合调查。
无独有偶,上市委员会于今年4月3日,亦曾向天行国际另一名前执行董事傅骥文作出谴责。谴责理由基本与周宝英类似,同为未及时回复上市部的调查函件。傅骥文于2011年2月22日至2015年9月2日期间担任天行国际董事。
香港上市委员会是港股上市公司的监察机构之一。港交所和香港证监会,共同负责委员会成员提名。
根据规定,任何拟担任港交所上市发行人董事的人员,需在出任前向港交所作出《董事的声明及承诺》(简称《董事承诺》)。根据承诺,不配合交易所调查,属违反港股《上市规则》的行为。
资料显示,除天行国际外,周宝英和傅骥文未担任过其他港股上市公司董事,周宝英为天行国际旗下子公司的投资总经理及法人代表,傅骥文为香港一律师事务所境外律师。两人均在华融金控更换壳公司董事会时离任。
港交所并未透露对二人的调查方向是否涉及华融金控借壳一事。港交所发言人在回应财新记者查询时表示,港交所受保密条例所限,不能讨论个别上市公司及监管行动。
天行国际是香港一间本地证券公司。2011年11月,香港商人纪晓波入股接盘。纪晓波在香港资本市场翻云覆雨,与车峰等人关系密切,其与华融国际亦有诸多合作。据财新记者了解,天行国际与“明天系”亦有关联。(详见《财新周刊》:【封面报道】赖小民在华融做了什么)
2014年10月7日,华融国际宣布以4.68亿港元认购天行国际51%股份。这一操作令华融在极短的时间,以较低成本,迅速搭建起境外投融资平台,获得进入香港证券市场的入场券。天行国际持有香港证监会授予诸多证券业务牌照,包括1号牌(证券交易)、2号牌(期货合约交易)、4号牌(就证券提供意见)、6号牌(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)及9号牌(提供资产管理)。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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